言語訓練有規范化流程嗎?記住這幾點規避傷害,讓干預不再千篇一律!


作者 / 李魯萍
編輯 / 教研院
“當兒童不說話時我們應該怎么辦?
說話不清晰時我們又該怎么辦?
掰嘴?按壓肚子出聲音?
市面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訓練方式。這些訓練方法對嗎?”
我們應該有一個理性的思考。在嘗試一些訓練方法時,先問問自己,為什么這樣做?
當兒童出現構音的異常。我們首先要判斷的是兒童是屬于哪種類型的構音問題。
?目前最為通用的分類方法是分為三類:
?一類是構音器官由于先天或者后天原因,造成的器官缺損或結構異常等所導致的構音障礙,稱為器質性構音障礙。常見的原因例如唇腭裂、巨舌癥、舌系帶短縮等。
?還有一類是由于中樞或者周圍神經系統疾病造成的神經、肌肉病變引起的運動功能異常所導致的構音障礙,稱為運動性構音障礙。例如腦外傷、腦炎、帕金森病等。
?還有一類則是沒有聽力及智力問題,并且構音器官也沒有發現任何異常的而出現的構音異常,稱為機能性構音障礙。其中大多數問題可能是構音學習的錯誤,也可能是兒童尚處于構音功能未成熟的發展階段。
另外,也有四類的分類方法,就是把由于聽力原因所導致的構音障礙單獨分為一類的,即聽覺性構音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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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我們需要先判斷出兒童的構音障礙類型,因為對于不同類型的構音障礙來講,構音問題形成的原因、程度以及障礙的特點是不同的。那么在治療以及康復訓練中的對策也是不盡相同的。
如果把握不好構音障礙形成的原因及特點的話,就無法準確抓住解決問題的關鍵點。而且,不當的干預或訓練方法,不僅會耽誤兒童言語語言發育的關鍵時期,還有可能對兒童造成器質性傷害和心理傷害。
因此,評估的有效性和準確性,是對于今后制定切實有效的訓練方案的關鍵所在。各種評估的具體方法就不在這里贅述了。
大致來講,在評估存在構音問題的孩子時,首先要向父母或其他照料者詢問該兒童的成長發育史以及目前的總體發育狀況,包括發音發展和語言的發展。并且一定要進行語言發育的評估。如有必要,還應該進行智力發育測試以了解兒童智力認知發展。
另外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應該盡可能進行聽力測試,以確定兒童是否存在日常中可能被忽視的輕度聽力問題,所造成的語音辨別或理解方面的問題的。綜合判斷兒童構音問題的種類。在此基礎上,再選擇適當的構音評估方法,確定該兒童構音障礙的具體程度及特點。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我們需要對兒童正常發育學、以及發聲、構音等相關基礎知識準確把握。如果對于發育中兒童的構音器官特點以及發聲、構音相關的解剖學生理基礎缺乏準確的了解,那么對于兒童構音問題的形成原因及解決方法就沒有辦法有機的聯系在一起。從而可能制定出一些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是錯誤的訓練方法。那么即使評估準確的發現了問題,也不能理解為什么會出現該問題,以及出現了該問題該怎么解決。對于訓練方法的選擇缺乏思考與靈活性。而無法通過自己的思考選擇或制定最為適合的訓練方法。
因此,我們不能人云亦云,面對每一個案的訓練方面不能千遍一律。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和專業上的準確判斷以及行之有效的訓練方法。